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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规则
更新时间:2024-07-15 14:11:36
公众聚集场所面对公众开放,具有商业经营性质的室内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资料审查的材料包括:
a)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或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b) 营业执照或载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
c) 场所平面布置图;
d) 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e)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资料审查应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成都消防工程 检查方法
实地检查应主要采用现场核对、抽查提问、抽查测试等方法,根据检查内容确定抽查范围及部位,并对照资料审查内容对场所进行随机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填写《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应按照附录 B 的相关规定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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