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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查看有关法规条文
更新时间:2016-01-12 11:50:03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第十二条 依法建立的为安全出产供给技能服务的中介安排,依照法令、行政法规和执业原则,接受出产经营单位的托付为其安全出产工作供给技能服务。
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的规划、制作、装置、运用、查看、修理、改造和作废,应当契合国家标准或许行业标准。
出产经营单位有必要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保护、养护,并定时查看,保证正常工作。保护、养护、查看应当作好记载,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条 出产经营单位运用的触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有必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则,由专业出产单位出产,并经获得专业天资的查看、查验安排查看、查验合格,获得安全运用证或许安全标志,方可投入运用。查看、查验安排对查看、查验成果担任。
触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担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办理的部分拟定,报国务院同意后实行。
第六十二条 承当安全评价、认证、查看、查验的安排应当具有国家规则的天资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查看、查验的成果担任。
第八十三条 出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动之一的,责令期限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中止建造或许停产停业整顿,能够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形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则追查刑事责任:
(六)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保护、养护和定时查看的;
(八)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获得专业天资的安排查看、查验合格,获得安全运用证或许安全标志,投入运用的;
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 机关、集体、公司、工作等单位应当实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二)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时安排查验、修理,保证无缺有用;
(三)对修建消防设施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全部查看,保证无缺有用,查看记载应当完好精确,存档备检;
第二十七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装置、运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规划、敷设、保护养护、查看,有必要契合消防技能标准和办理规则。
第三十四条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查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能服务安排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天资、资历;依照法令、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原则,接受托付供给消防技能服务,并对服务质量担任。
第六十六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装置、运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规划、敷设、保护养护、查看不契合消防技能标准和办理规则的,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中止运用,能够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查看等消防技能服务安排出具虚伪文件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别的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形成丢失的,依法承当补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答应机关依法责令中止执业或许撤消相应天资、资历。
前款规则的安排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形成丢失的,依法承当补偿责任;形成重大丢失的,由原答应机关依法责令中止执业或许撤消相应天资、资历。
三、新《修建工程消防监督审核办理规则》(公安部令第106号) 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 为建造工程消防规划、竣工查验供给图纸查看、安全评价、查看等消防技能服务的安排和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天资、资历,依照法令、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标准供给消防技能服务,并对出具的查看、评价、查验、查看定见担任。
第二十一条 建造单位请求消防查验应当供给下列材料: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能查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查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天资等级证明文件;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安排收到消防规划、竣工查验存案后,应当出具有案凭据,并经过消防规划和竣工查验存案受理系统中预设的查看程序,随机断定查看目标;被查看到的建造单位应当在收到存案凭据之日起五日内依照存案项目向公安机关消防安排供给本规则第十五条或许第二十一条规则的材料。
四、《消防监督查看规则》(公安部令第107号),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第十条 对单位实行法定消防安全责任状况的监督查看,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状况查看下列内容:
(四)修建消防设施是不是定时进行全部查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不是定时安排查验、修理,是不是无缺有用;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不是定时保护养护、查看;
第二十九条 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平时消防监督查看,应当查看下列内容: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查看单位是不是每年对修建消防设施最少进行一次全部查看。
第三十一条 公安派出所民警在平时消防监督查看时,发现被查看单位有下列行动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
(十)未对修建消防设施定时进行全部查看的。
八、公安部《机关、集体、公司、工作单位消防安全办理规则》[2001]第61号
第二十八条 设有主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则定时对其主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部查看测验,并出具查看陈述,存档备检。
第四十三条 消防安全办理状况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二)消防设施定时查看记载,主动消防设施全部查看测验陈述以及保护养护的记载;
(五)有关燃气、电气查看(包含防雷、防静电)陈述等记载材料。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法令》、《实验室和查看安排天资确定办理办法》和《实验室天资确定评定原则》的有关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