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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消防施工: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规范
更新时间:2017-04-18 11:10:47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类三四类。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米。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关于排烟
(1)建筑高度超过32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2)内走廊超过20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机械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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