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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消防工程:巧析餐饮建筑防火案例,需抓关键点
更新时间:2018-08-28 17:39:44
成都消防工程旗下案例分析,某大型餐饮建筑地上6层、地下3层,每层层高均为4m。建筑高度为24m,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一级,地下三层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为12m,每层建筑面积均为4000㎡。
地下二、三层每层主要使用功能均为汽车库、设备用房和附属库房,每层的汽车库区域、设备用房区域和附属库房区域均单独划分防火分区,其每层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分别为2000㎡、1000㎡、1000㎡;地下一层主要使用功能为厨房、包房和2个建筑面积均为900㎡的餐厅,划分为5个建筑面积均不超过1000㎡的防火分区;首层至地上六层主要使用功能为厨房、包房(包房均靠外墙布置,均有可开启外窗)和餐厅,毎层均为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
该建筑在地下一层和地上三、六层各设1个厨房,均通过1个燃气管井供气,均使用天然气燃气坎具,均未设外窗。该建筑的包房均具有卡拉OK功能。该建筑地下三层至地上六层每层均设置一部普通货梯,地下一层至地上六层每层均设有两部普通客梯(观光电梯),地下三层至首层每层均设置五部消防电梯。该建筑的地下一层至地上六层每层设有一个中庭,中庭底部投影建筑面积为200㎡,除地下一层以外的其他各层的中庭周边均采取了防火分隔措施。
该餐饮建筑的相关信息如图所示。该建筑采用岩棉作为外墙外保温材料。该建筑按现行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 标准配置了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及器材。
下面我们和成都消防工程一起来看分析要点。
本案例主要分析下列内容:
根据使用用途、建筑高度,分析情景描述中大型餐饮建筑的建筑分类,并分析该餐饮建筑的防火分区、平面布置、安全疏散、构造防火、灭火救援设施、室内装修、燃气防火等按照相关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应采取哪些建筑防火技术措施。
接下来我们要学习关键知识点及依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筑分类。
情景描述中的大型餐饮建筑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2014)的规定,该建筑应为多层重要公共建筑。
第二、防火分区。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规定,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中庭应与周围相连通空间进行防火分隔:采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采用防火玻璃墙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采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一2014)第6.5.3条的规定;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
2、根据《建筑设汁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规定,该建筑地上各层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均为2500㎡,地下二、三层设备用房区域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000㎡,地下二、 三层附属库房区域及地下一层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均为500㎡;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 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上述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 倍计算。
3、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的规定,地下二、三层汽车库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上述规定增加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