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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汗蒸房消防工程规范标准

更新时间:2020-12-07 16:21:53

  汗蒸房消防安全整治要求

  成都消防工程此次整治的主要对象是顶棚、墙面或地面采用电加热、水暖(或蒸汽)供热且对外经营的汗蒸房,具体要求如下:

  总体设置

  1:汗蒸房防火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关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相关要求;

  2:汗蒸房应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电加热汗蒸房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四层及以上楼层;

  3:汗蒸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

  4:水暖(或蒸汽)供热汗蒸房设有燃油或燃气锅炉的,锅炉房防火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相关要求。

  安全疏散

  1:汗蒸房应布置在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确需设置在袋形走道两侧及尽端的,其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9m;

  2:汗蒸房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当房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置1个疏散门。汗蒸房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超过9m。

  装饰装修材料

  1:汗蒸房不得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其顶棚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装饰。电加热汗蒸房的墙面应为不燃装修装饰材料,地面应为不燃装修装饰材料;

  2:采用水暖(或蒸汽)供热的汗蒸房,其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大于100℃时,管道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不大于100℃时,管道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成都消防工程,从事办公室、餐饮、酒店、娱乐场所等装修设计、装修施工图深化、水电专业施工图深化、消防报审报验、消防改造工程图纸设计、建筑结构图设计、蓝图盖章、及施工等为一体的专业性设计机构,精通成都消防整改、成都消防施工、消防报批、报审等环节的政策法规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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